电子报
  • 百姓说话
  • 花垣检察:紧盯“换电柜”隐患 守护群众身边安全

   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检察
    发布时间:2026-10-19 | 点击量:7338

    ​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梁玉婷 杨青) 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本是破解骑手“续航焦虑”的便民设施,但若选址不当、管理缺位,也可能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“定时炸弹”。日前,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,聚焦辖区沿街商铺电动自行车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,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,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    10月13日,花垣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对电动自行车换电柜安全问题进行“回头看”。

    ​今年7月,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走访摸排中发现,花垣县建设西路配件批发零售店、电动车销售店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共享换电柜,不仅未粘贴严禁烟火警示标识、未公示应急处置流程,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:柜体与门店建筑、出口未保持必要防火间距,一旦柜内电池发生热失控,火势极易蔓延至沿街商铺;柜体周边堆放塑料筒、管线等可燃物,缺乏必要安全隔离,未达到防火分隔标准。更令人揪心的是,共享换电柜未配备基础消防设施,一旦发生火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    面对共享换电柜这一新业态的监管空白,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。7月14日,该院与县消防救援大队、县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行政公益诉讼磋商会,凝聚监管合力,共商治理对策。

    “检察监督不是简单追责,而是与行政部门携手破解治理难题。”磋商会上,办案检察官现场出示证据,并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《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围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、运营信息规范公示等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建议。

    磋商会后,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,开展共享换电柜专项整治。

    日前,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开展整改“回头看”,回访发现,此前摆放在店铺门口的电动自行车换电柜已停止使用,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性进行研究,确保整改投入使用后规范化运营。不仅骑手使用更放心,附近住户也感到更安心。

    组稿:李翔

    责编:李翔

    一审:李翔

    二审:伏志勇

    三审:万朝晖

    来源:湖南法治报

    版权作品,未经授权严禁转载。经授权后,转载须注明来源、原标题、著作者名,不得变更核心内容。